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出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作如下规定:
一、校内车辆一律凭学校制发的《机动车辆出入证》出入校区。
二、学校制发的《机动车辆出入证》统一放置在机动车前风挡玻璃处,便于门卫核查。
三、外来车辆来访,需事先电话联系校内接待人员,并由接待人员持有关证件到门卫室登记,来访车辆持有效证件在校门卫按规定登记后方可入校。
四、所有入校车辆一律按学校规定和要求限速、限道行驶,并按学校规定停放于指定停车场。
五、特殊情况由保卫处根据实际情况处置。
河 北 大 学
201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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