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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学院南北楼和学生活动中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完成
    添加时间 2009/5/31 23:21:37  浏览次数 432 次

    2009526日上午10时,我校新校区艺术学院南北楼和学生活动中心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在新校区咖啡厅会议室举行。验收机构主任、河北大学副校长冯浩楼、验收机构副主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孟宪礼、验收机构副主任、新校区管理与建设办公室主任郝真鸣、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路远志、财务处处长张静及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保定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科长李昊、工程师张文胜、各专业组专家和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负责人。会议由新校区管理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马季主持。

    冯浩楼副校长首先发言,他简单介绍了我校新校区建设规模,回顾了科技教育园区一、二期工程建设,重点介绍了艺术学院南北楼和学生活动中心工程建设情况。冯浩楼副校长特别指出,在下来的现场验收过程中,希望保定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的同志认真把关,严格监督,精心指导,依法办事;要求各专业组专家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验收有关规范和程序,本着对河北大学和工程质量负责的精神,严格把关,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找出不足。

    按照会议议程,郝真鸣主任介绍了该项工程的设计参数、设计使用功能、建设情况、外观及工程竣工后的单项验收等工作,并指出,该项工程已经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

    随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分别介绍了该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监理、建设情况,三个单位一同认定该项工程已经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同意建设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

    根据会议安排,保定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的同志与建筑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各专业验收组专家到艺术学院南北楼和学生活动中心进行了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结束后,大家返回会议会场,各专业验收组长分别通报了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一致认为:新校区艺术学院南北楼和学生活动中心工程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最后,保定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张文胜工程师宣读了该站给我校新校区艺术学院南北楼和学生活动中心工程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意见书》,对工程验收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意专家组意见和建议,并宣布本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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