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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管建  
    新校区管理与建设办公室职责
    添加时间 2009/2/22 22:23:21  浏览次数 370 次

    新校区管理与建设办公室是新校区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落实、完成新校区管理委员会职责,协调驻园单位与新校区管理委员会职能相关的工作

    1、负责起草、实施新校区基建、后勤管理工作年度计划;

    2、负责与省政府、市政府及其省、市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有关科技教育园区建设事项;

    3、负责与科技教育园区内各中心、实体(乙方)签订有关后勤工作项目的合同、协议等,代表学校履行甲方职责;

    4、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内日常运行费用和水、电、暖、基础设施、临建、维修等经费的预算上报、使用审批等;

    5、负责科技教育园区科研、教学和师生生活等的基础设施、临建、维修等项目的计划、监控、验收、决算等工作;

    6、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公用房的分配使用与调整;

    7、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各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管理工作;

    8、负责统筹管理科技教育园区绿化、美化、卫生工作;

    9、负责科技教育园区的节水、节电工作;

    10、负责校本部与新校区的通勤工作;

    11、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建设的园区规划、单体建筑、施工图纸等设计工作;

    12、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各建设项目包括监理、施工及大型设备、主要材料的招投标工作;

    13、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建设中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核、实施和管理;

    14、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各项单体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

    15、负责基建材料、设备的质量监控及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工期的控制,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与协调;

    16、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17、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基建档案的搜集、整理、暂存、归档及借阅工作;

    18、负责科技教育园区管理与建设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以及各种文件材料起草、会议记录、整理工作;

    19、负责园区对外大型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20、负责协调支付工程款工作;

    21、做好科技教育园区各项工程的审计、结算及决算工作;

    22、负责协调、督办落实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23、完成学校和新校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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