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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管建  
    河北大学新校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与职责
    添加时间 2010/4/22 22:44:41  浏览次数 1520 次

    一、新校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与职责

    (一)新校区管理委员会机构

    主 任:李自壮(学校常委、副书记)

    常务副主任:郭  健(学校常委、副校长、工商学院院长)

    副主任:郝真鸣(新校区管理与建设办公室主任)

    徐建民(工商学院常务副院长)

    成 员:校办、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新校区管理与建设办公室、校园管理处、工商学院、艺术学院、外语学院、研究生学院、后勤集团、保定坤舆物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新校区管理委员会下设“一室、三部、一公司”,具体如下:

    “一室”:新校区管理与建设办公室

    主 任:郝真鸣

    副主任:马  季、沈计岭、王仲华(兼)

    “三部”:河北大学新校区管理委员会科技教育园区管理部

    主任:郝真鸣(兼)

    河北大学新校区管理委员会坤舆生活园区管理部

    主任:李建新

    河北大学新校区管理委员会安全保卫部

    主任:王仲华

    副主任:刘颜利

    “一公司”:坤舆物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沈计岭

    总经理:李建新

    (二)新校区管理委员会职责

    学校成立新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新校区校园管理、建设、后勤、安全保卫、不动产及相关资产分配使用等方面管理工作。

     

    二、新校区管理与建设办公室机构与职责

    ()新校区管理与建设办公室机构

    主 任:郝真鸣

    副主任:马季、沈计岭、王仲华(兼)

    下设:综合科、建设与经济管理科、校园管理科、安保科和消防科

     

    (二)新校区管理与建设办公室职责

    新校区管理与建设办公室是新校区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落实、完成新校区管理委员会职责,协调驻科技教育园区各单位与新校区管理委员会职能相关的工作

    1、负责起草、实施科技教育园区基建、后勤管理工作年度计划;

    2、负责与省政府、市政府及其省、市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有关科技教育园区建设事项;

    3、负责与科技教育园区内各中心、实体(乙方)签订有关后勤工作项目的合同、协议等,代表学校履行甲方职责;

    4、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内日常运行费用和水、电、暖、基础设施、临建、维修等经费的预算上报、使用审批等;

    5、负责科技教育园区科研、教学和师生生活等的基础设施、临建、维修等项目的计划、监控、验收、决算等工作;

    6、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公用房的分配使用与调整;

    7、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各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管理工作;

    8、负责统筹管理科技教育园区绿化、美化、卫生工作;

    9、负责科技教育园区的节水、节电工作;

    10、负责校本部与新校区的通勤工作;

    11、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建设的园区规划、单体建筑、施工图纸等设计工作;

    12、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各建设项目包括监理、施工及大型设备、主要材料的招投标工作;

    13、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建设中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核、实施和管理;

    14、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各项单体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

    15、负责基建材料、设备的质量监控及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工期的控制,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及竣工验收;

    16、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17、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基建档案的搜集、整理、暂存、归档及借阅工作;

    18、负责科技教育园区管理与建设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以及各种文件材料起草、会议记录、整理工作;

    19、负责园区对外大型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20、负责协调支付工程款工作;

    21、做好科技教育园区各项工程的审计、结算及决算工作;

    22、负责新校区的安稳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23、负责编制新校区治安、消防、交通、日夜值班巡逻等管理工作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划、目标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4、负责组织开展新校区的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5、负责新校区安全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26、负责科技教育园区消防器材的配置、使用、维修和管理,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消防报警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27、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查处火灾事故;

    28、开展情况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负责协助侦查和处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政治案件,维护新校区政治稳定;

    29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重大迎宾、参观访问、考试等大型活动的保卫任务及上级有关部门、学校交办的其他重大保卫任务;

    30、负责协调、督办落实新校区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31、完成学校和新校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新校区管理与建设办公室各科室设置及职责

    1、综合科

    科长:李永强

    科员:邸春香、侯晓芬、李向群

    1)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基建、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总结;

    2)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各项管理和建设工作中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

    3)负责日常文件的流转、督办及印章的管理;负责文件起草、会议记录;

    4)负责基建档案、日常档案的归档、管理;

    5)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对外大型活动的组织、实施及管理;

    6)负责网络办公、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7)负责办公室日常经费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建设与经济管理科

    科长:吕文静

    科员:张红华、门 

    1)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建设工程、对外合作项目的洽谈、合同签订及经济运行工作;

    2)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在建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后续建设任务的计划制定;

    4)负责与省、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和协调;

    5)负责建设经费与经济合同预算的制定和实施;

    6)负责协调付款事宜;

    7)负责法律、法规方面的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校园管理科

    科长:孟红艳

    科员:徐成杰、李跃峰

    1)负责科技教育园区日常管理;

    2)负责科技教育园区内日常运行费用的计划和实施;

    3)负责基础设施的维修、改建工作;

    4)负责科技教育园区的节能工作;

    5)负责统筹管理科技教育园区绿化、美化、卫生工作;

    6)负责班车运行管理;

    7)负责科技教育园区房屋调配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安保科

    科 长:刘颜利(兼)

    副科长:王建祥

    下设:“两室、一中心”:

    ·新校区安防监控指挥中心:

    主任:张远学,指导员:毕晨光;

    成员:刘永红   

    ·科技教育园区安保室:

    主任:张  东,指导员:唐 

    成员:胡涛  杨广利

    ·坤與园区安保室:

    主任:胡卫明   指导员:吕 

    成员:空缺

    1)依据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结合新校区实际情况,编制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划、目标,并组织实施;

    2)指导和督促各单位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及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共同维护校园安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4)负责学校政保工作,收集各种信息,预测未来动态,及时准确地向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报告;

    5)负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协助执法部门做好案发现场的保护工作,协助执法部门进行查处、调解和教育活动,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服务;

    6)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7)做好学校重点要害部位、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8)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

    9)负责校卫队员的审查、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卫队在学校门卫、巡逻、值班等治安保卫工作中的作用;

    10)负责对校园环境、园区内道路交通秩序进行巡视、纠察和处置;

    11)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重大迎宾、参观访问、考试等大型活动的保卫任务及上级有关部门、学校交办的其他重大保卫任务。

     

    5消防科

    科长:曹培勇

    ·消防总控室:

    主任:金建立  指导员:吴 

    成员:王    董春光

    1)依据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结合新校区实际情况,编制消防工作的计划、目标,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机制、制度和操作规程,出台针对新校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形的应急预案,并公布执行;

    2)负责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进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3负责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负责组织开展新校区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使广大师生了解消防安全常识,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特点,熟悉楼内安全通道,掌握灭火、疏散、逃生技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负责督促、检查新校区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在校内进行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组织督导整改,限期消除隐患;

    6)负责组建和训练新校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7)负责应急灭火、疏散预案制定和组织实施扑救初起火灾,并及时准确报警,协助专业消防队迅速到达现场开展灭火;

    8)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后的调查取证和验损工作,以及事故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

    9)完成上级消防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河北大学新校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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